师资博士后招聘公告-光电工程学院(长期有效)( )
光电工程学院师资博士后招聘公告
为充分利用博士后制度为学校师资队伍发展提供人才资源储备和前期职业能力考察,根据《长春理工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启动2017年师资博士后招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能胜任高校教师工作,能全身心地投入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长春理工大学章程》,服从学校学院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以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
3、应聘人员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身体健康,年龄在35 周岁以下。
4、应聘人员应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和沟通能力。
5、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985工程”、“211工程”、或国家重点学科专业及长春理工大学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具有海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获得者,其第一学历可不受限制。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应聘人员应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作为主要人员参加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且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学科的应聘人员作为第一作者发表SCI Ⅰ、Ⅱ区检索的正式期刊论文1篇或Ⅲ区检索的正式期刊论文2篇,或者SCI检索的正式期刊论文3篇以上。
7、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欢迎符合学院研究领域进行交叉学科方向研究的人员申报。
9、原则上本校毕业博士不超过总招收人数的1/5,本科学历要求为长春理工大学及以上。
三、招收数量
2017年光电工程学院师资博士后招收数量为12人。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报名地点:东校区第三教学楼逸夫楼201室。
联系人:刘智颖
办公电话:0431-85582518 手机:13504410166
邮 箱:lzy@cust.edu.cn
(三)报名要求
申报人须填写《长春理工大学师资博士后申请表》(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附本人有效身份证、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主要业绩成果等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到制定地点报名。
非长春市内人员可将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指定邮箱,面试时将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带至招收学院审核。
2017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申报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收资格。
光电工程学院
2017年7月21日